我的位置: 首页 > 证据 > 民事诉讼证据 >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制法律网 2023-03-10 15:48:19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是什么?

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

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

证据在经过法庭质证后,法官没有理由怀疑其为虚假,便可认定其真实性。

证据的关联性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它是由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

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换证据的时间应当确定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这一段时间。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截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而行政诉讼中的交换证据,没有采用当事人申请的方式,所以,基本上排除了当事人协商认定交换证据时间的可能性。

证据交换制度是举证时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证据交换的时间确定在庭审之前,符合举证时限的一般要求。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截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告而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事由,不能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这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于被告举证的特别规定。没有将原告与被告作同等的举证时间上的限制,实际上加大了被告的举证时间负担。由于在举证时间与开庭审理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人民法院可以在此阶段选择交换证据的时间。但是,如果当事人因正当事由申请人民法院延期举证并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期可以顺延。这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是相似的。如果在证据交换之日当事人仍然未能举证或者没有充分举证的,应当承担逾期不能举证以及未充分举证的法律后果。

三、民事诉讼证据三性怎么理解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有时,一份证据虽然不是一方当事人伪造的,但其中的内容却是不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同样不具有真实性,即真实性包括形式上的真实和实质上的真实两个方面,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形式上的真实必须服从实质上的真实,质证时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否则,该证据就不具有真实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

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七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七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

2、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譬如,一份单位所签合同,必须盖有单位印章,一份单位证明必须具有单位印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能力和证人资格等。

3、证据的来源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是否适格,取证程序是否合法等。主要表现在:出具证据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职责,譬如,一份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某某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因出具该证据的主体没有认定某某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的资质而不具有合法性。再譬如,一份没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书,因出具该鉴定书的单位没有相应的鉴定资质而不具有合法性。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所收集的证据,因取证程序不合法而不具有合法性。各种不同的证据具有不同的法定形式、形式上的要件、合法来源,在庭审时质证应注意。

(三)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在庭审时,有些当事人对证据质证时讲这份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讲该证据与举证一方(原告或被告、第三人)待证事实之间没有关联性。每一个案件,都有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待证事实因案件而异甚至因案件处于不同的诉讼阶段而不同。只有一方所举证据来证明不属于本案应证明的待证事实,才可以讲,该证据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例如,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卖方为原告,原告的诉讼诉求要得到法院支持的话,必须对如下待证事实提供证据:原告具有本案合格的诉讼主体;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就某标的物达成买卖协议;原告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被告已经按合同约定到付款期限。需要说明的是同一份证据可以证明不同的待证事实,几份不同的证据可以证明同一待证事实。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是什么的内容。掌握上述证据认定规则,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民事诉讼 诉讼证据 诉讼特性 民事纠纷

最近更新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的交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是什么?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
信用卡逾期会上信用吗?信用卡逾期了7天严重吗|当前要闻 信用卡逾期会上信用吗1、一般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在逾期1-3天内不上信
民事证据规则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三性怎么理解? 一、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是什么?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
每日速读!房贷还不上可以延期多久?房贷延期一个月会怎么样? 房贷还不上可以延期多久?房贷是不可以的逾期的。如果购房者出现房贷
民事执行的性质是什么?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民事执行是什么? 一、什么是民事执行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
信用卡停息挂账是啥意思?实在困难还不起信用卡怎么办 每日看点 信用卡停息挂账是啥意思停息挂账是指借贷人信贷逾期后和银行协商签
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民事权利的分类是什么? 一、民事权利的分类1、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
房贷能申请延期吗?房贷可以申请延期多久? 房贷能申请延期吗?可以 如果贷款人想要延期还房贷,那么贷款人需要
民事庭审笔录主要是对案件情况的具体记录 民事庭审笔录怎么写? 民事庭审笔录怎么写时间:XX年月日时至时地点:XX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房贷延期还款利息会变吗?房贷可以延期一年还吗? 房贷延期还款利息会变吗?房贷延期还款是会收利息的,房贷延期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内容 民事代理词需写明哪些内容? 民事代理词需写明:1、代理人的基本信息;2、代理人获得授权的资格...
环球观点:网贷借款多久会上信用?多次网贷会影响征信吗 网贷借款多久会上信用1 没有宽限期,超过最后还款日期还款则会上信
如何向银行申请房贷延期?房贷延期怎么算利息? 如何向银行申请房贷延期?客户如果遇到了一些客观情况导致无法偿还房
世界新资讯:信用卡逾期了多久才能协商还款?信用卡逾期4年可以协商还款吗? 信用卡逾期了多久才能协商还款三个月左右。其实逾期之后就可以尝试
民事判决书格式样本 民事判决书怎么写?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的区别 一、民事判决书格式样本原告××市×××...
网贷办理停息挂账的后果是什么?网贷延期的协商流程是什么 网贷办理停息挂账的后果是什么办理停息挂账可能会导致借款人后续办
信用卡申请停息挂账需要哪些材料?信用卡逾期能不能协商只还本金? 信用卡申请停息挂账需要哪些材料需要身份证,信用卡,可以证明自己
环球简讯:房贷可延期还款吗?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房贷延期还款? 房贷可延期还款吗?房贷可以申请延期还款,但必须是因为疫情导致自己
网贷逾期会限制出行吗?网贷逾期了暂时还不上怎么办|焦点短讯 网贷逾期会限制出行吗网贷逾期不会直接限制用户出行。必须是网贷严
人民法院一般采用哪些方式进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方式指的是什么? 调解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所采用的形式...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消息 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类型。它的本质是股东以投资限额对公司承...
房屋征收后,对于房屋征收处理不服的怎么维权? 要闻速递 对于绝大部分被征收人来说,房屋被征收一辈子也只会最多碰到一次,...
泄露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不法分子拿到公民...
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时,出具病假证明的规定有哪些? 全球热头条 如果员工要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同意之后要向劳动者支付...
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是什么?民事调查顺序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是什么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为了保...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焦点滚动 向死而生这一个词,即是我们生命的状态,也是我们对于生活的态度。...
企业为保护自己利益签订竞业协议,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现代的公司企业会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离职...
夫妻之间离婚前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间的账最难算司法实践中夫妻之间使...
正当防卫的限度是怎样的,作用对象是什么?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公民同违法犯...
再审和审判监督程序区别有哪些,有什么不同?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